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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9日 星期二

辛辣幽默的愛情喜(?)劇 -- 非誠勿擾(If You Are the One)




照舊來段前言避免放雷.
這部當然是指陸片, 不是大陸那兒類似我愛紅娘或來電五十的電視節目.

我是聽詠晴說了後才去找來看的(是的, 用找的就能看到 ^^).
一看之下, 驚為天人. 哈! 它裡頭的對白真是太經典. 我邊看邊笑, 呃...我不否認酒精可能也有催化的作用啦! XD

可它在戲謔中, 也帶著點內容的.

噗! 瞧我, 看完後寫字都有北京腔了.


故事大綱挺簡單.

一個男的(葛優飾, 這傢伙根本是戲精啊), 過了適婚年齡(男人有這東西? @@), 想找個伴, 所以登了個徵婚啟事. 然後, 女主角(舒淇飾, 這齣她演得恰如其份)是其中一位應徵者. 兩個人從陌生到熟悉, 最後在一起, 中間的過程就拍成了這部電影.

簡單講完, 當然不酷. 所以我才被稱為童話殺手. ^^

誠如男主角的徵婚啟事裡頭提的: "心眼別太多, 歲數別太小, 允許時常有不切實際的想入非非, 但三句話就能給轟回現實, 還不氣不惱, 頂多有點兒難為情地咧嘴一笑, 就該幹嗎幹嗎去了."
這可真是說到我心坎裡了. 心眼多的太累, 歲數小的難搞, 三句話轟回現實這檔事我很行啊! 講個床邊故事, 沒幾句就把白雪公主說成是個貪吃的白癡. 就嘴賤嘛! XD

總之, 劇情不是我想講的重點. 它的對白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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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見鍾情不是你一眼看上了我或者是我一眼看上了你, 不是看, 是味道, 彼此被對方的氣味吸引了, 迷住了, 氣味相投你懂嗎?"

雖然男主角後面接的這句很搞笑:"兩個陌生人, 萍水相逢, 一見面凑上去一通亂聞. 可能嗎?"
活脫脫就是在說相聲. 但無妨, 我們知道導演只是想讓電影的氣氛輕鬆點. 前面舒淇講的那一段實在太好, 好到讓人心都沉了. 可更沉重的還在後頭...

"不用湊上去, 相同的氣味隔着八丈遠, 你都可以聞得到."
"這種吸引是雙向的. 不只是吸引, 而是一種迷戀. 其他的都排斥."
"迷戀又不能在一起厮守. 在迷戀中掙扎, 每一分鐘都撕心裂肺的, 每一晚不喝暈了都過不下去."


氣味相投...迷戀啊...掙扎啊...呵, 好熟悉的字眼呢!

看到這段, 我突然就搞懂了一些事.
一些不足為外人道但又掛在心上想不通就睡不好的小事.

馮導, 您就這麼突如其來地送了個答案給我, 可真是我的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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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徵婚對我來說是挺不靠譜的一個事兒, 歪瓜裂棗的咱看不上, 但凡長得有模有樣看著順眼的不是性冷淡就是身懷鬼胎, 心理健康歷史清白的姑娘都哪去了, 我怎麼一個都碰不上啊?"

"你別拐著彎罵人啊, 誰心理不健康了? 你就歷史清白了?"

"我沒說妳, 妳不算長得順眼的."

"......"

"用順眼這詞就低估妳了. 妳得算秀色可餐, 人潮中驚鴻一瞥, 嫁到皇室去也不輸給戴安娜的那種. 有的人是情人眼裏出西施, 不過份地說, 仇人眼裏妳都是西施!"

男主角還說自己老實呢! XD
再差一點點就油了, 可就還是差那一點點, 調情的話說成這副德行, 哪個女孩兒聽了不笑出聲來?
編劇高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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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非得要結婚, 又不可以跟自己愛的人在一起, 也得找個知己吧?!"

唉...我說導演啊, 你傻了你. 這句台詞有嚴重的邏輯問題啊!
知音難尋你沒聽過嗎? 找知己不見得就比氣味相投來得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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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解答同事提出的一個問題.
她認為結局前, 笑笑投海的那一幕有點突兀.

一點也不.

北海道之旅, 女主角動不動就沉溺在回憶裡, 常常可以看到她莫名地怔忡著, 帶著哀傷和寂寞. 套句前面的台詞: "每一分鐘都撕心裂肺". 所以, 她才在熊布偶的草地上說了那句話: "我早已經被撕碎了."
之前在杭州那一段, 旁白不是還念著, "我以為可以愛你一輩子的. 没想到剩下的日子, 已經屈指可數了." 她跟情人是從北海道開始的, 男的要她等三年, 她一直都在倒數. 還剩幾天我們不知道, 但在許諾的那個海岬, 舊地重遊, 只要一閉眼, 前塵往事就湧上心頭, 如果真的再碰上deadline, 這下子還不萬念俱灰? 她的每個輕笑都藏著惆悵(所以我才說她演得恰如其份), 尋死的徵兆如此明顯, 哪來的突兀?
心都碎了, 活著才更痛苦.

而且, 依著電影角色的設定, 這海是非跳不可的.
她既是個這麼專一的死心眼, 沒真的死過, 要怎麼重頭再來?
跳了, 這一頁也就翻過去了.

所以, 這部真的算喜劇嗎? 就因為它充滿笑料又是happy ending? 我可是覺得它在嘻笑怒罵中藏了淡淡的哀愁和無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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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說,
"到最後青蛙會不會還是覺得自己是備胎? 自己從來就不是氣味相投的那一個. 今天撿到愛情只是因為公主對氣味相投的那一個絕望了, 不代表青蛙從此升等成王子級."

hmm...氣味不相投嗎?
的確, 青蛙再怎麼看都不會有公主迷戀的那種氣味.
只是, 誰規定愛情只能有迷戀這種面貌? 它雖然強烈, 但未必是最佳解.
迷戀這東西, 我們都懂的. 盲目, 瘋狂, 無法自拔...
可是, 真經歷過的, 也都知道, 伴隨著狂喜而來的絕望有多可怕.

有人就是不願意放棄, 無論頭破血流地撞了再多次都還是要重複著同樣的劇情.
有人就是怕疼, 死過一回就決定平凡中見偉大從此走上平穩的道路.

這只是選擇, 沒有備不備胎的問題.
知道自己要什麼, 知道對方要什麼, 然後能彼此配合, 這樣才叫一對.
至少青蛙與公主還拌得起嘴, 還能開誠布公地好好相處, 誰都不會拂袖而去翻臉不認人, 很難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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