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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6日 星期日

養兒方知父母恩 -- 打在兒身, 痛在娘心

兩歲多的小孩, 剛開始發展語言能力, 所以讓人感覺突然懂得表達自己的意見.
這不打緊, 他們除了會頂嘴外, 日漸強大的身體控制也開始讓大人頭疼, 因為不再像小時候那樣好操作了.

這一天, 小貓的學生去參加環保知識王的全國大賽, 小貓義務上要到場, 所以我們全家就這麼到了會場.
看到體育館裡頭的階梯, 貓仔不知哪根筋不對, 吵著要去爬. 小貓拗不過她, 想說讓她爬個一兩趟過癮了就好.
沒想到, 都快開場了, 貓仔還不肯罷休, 我們只好把她帶離會場.

於是有了以下的畫面:

小貓當場氣到不想理她.


隔天中午吃飯, 貓仔又再度發作, 哭鬧地吵著: "我要喝奶奶, 我不要吃飯".
於是又有了以下的畫面:

她的哭鬧已經是種歇斯底里, 為了哭而哭的境界.

受不了的我決定展現一下一家之主的威嚴, 抓起她的手, 打了她的手心.
是用手掌, 還不是拿愛的小手, 也不過打了五下...

然後這傢伙居然真的大哭, 還對我哭喊著: "你為什麼要打我!?~~ 你為什麼要打我!?~~"

那一瞬間, 我以為做錯事的是我.

對啊, 為什麼要打她?
也許對她來說, 她想睡覺所以要喝奶, 是天經地義的事.
既然是天經地義, 爸爸為什麼要打她?

可是不對啊, 我打她的原因是, 我們說好了, 有事要用說的, 不可以哭鬧, 哭鬧的小孩得不到想要的東西, 還會被懲罰啊!

我們小時候, 大人眼睛一瞪我們就乖得跟什麼一樣, 怎麼現在自己教小孩這麼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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