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舊帳

2007年7月14日 星期六

三民鄉, 賞螢 2007.04.14

三民鄉, 現在叫那瑪夏鄉, 在八八風災後災情慘重. 這一篇是在2007年的時候寫的, 不曉得現在那兒的情況是否已經恢復了....

===============================
--== 跟著 Lily 去旅行 : 三民鄉, 賞螢 2007.04.14==--

話說, 人生實在有太多無奈.

就算你牙尖嘴利, 思慮過人, 講起理來無堅不摧, 遇到不跟你講理的客戶, 那也是秀才遇到兵, 有理也說不清. 碰到這種時刻, 你除了仰頭大嘆三聲無奈, 剩下能做的事, 就是在有限的休閒時間裡, 擠出那麼一點點, 和家人, 和三五好友, 出外走走.

所以, 我們選在這個下午, 來到了高雄縣的三民鄉, 拜訪許久沒看過的螢火蟲.

詠螢 -- 杜牧(唐)
銀燭秋光冷畫屏, 輕羅小扇撲流螢;
天階夜色涼如水, 臥看牽牛織女星。





這兒的螢火蟲, 是由現職屏科大, 素有台灣螢火蟲之父稱號的陳仁昭教授所復育, 網路上可以查到許多相關的資料. 台灣目前有名的賞螢景點, 大部份都是從他開始的. 在此感謝他的努力.

要到三民鄉, 先到甲仙, 從甲仙轉台21線, 到底就是三民鄉. 而賞螢點, 我們這次選擇的是拉比尼亞山, 位在台21線208K處.

從甲仙至三民, 一路上會經過錫安山, 世紀大峽谷, 民族村落, 民權村落, 接著就可以看到208K的標示牌. 標示牌後面有個拉比尼亞民宿的牌子, 此時就可以停車了. 因為賞螢區禁絕一切燈火, 所以, 請各位如果要去, 把車子停在路口即可, 千萬不要開進去, 那是很沒公德心的行為.

從208K處再往民生村落走, 在過了三明火之後, 右手邊還有另一個賞螢區, 不過這次我們沒有進去, 所以不清楚裡面的情形.

註: 原本的這些路標, 在八八風災後好像都不見了, 至少, 在那瑪夏鄉公所提供的資料裡都沒看到了.


從208K處往"上"走, 是的, 這一段路是上坡, 走起來會有點喘, 也許是我體力太差 :P
大約走個500公尺, 在柏油路的左手邊, 可以看到一段水泥橋, 水泥橋的橋頭立了個牌子寫著"戀戀螢火蟲賞螢區", 就是這兒了.

剛看到這個場地, 老實說我有點失望.
"媽啊? 這兒? 就是這兒? 橋下連一丁點兒水都沒有, 真的會有螢火蟲嗎?"
不過, 來都來了, 死馬就當活馬醫, 等天黑再看著辦吧!

就在心頭七上八下的時候, 遠遠地, 在草叢裡, 閃過一顆綠色的小光點.

屏著氣息, 壓抑著自己的興奮, 往橋那頭的小徑走過去.....
嘿!
果然, 在比較陰暗的樹蔭下, 綠色的光點連番閃爍, 看看手錶.....呵, 還真準時, 七點就是七點, 趕緊趁著天色尚未全暗, 架起腳架, 開始取景構圖, 順便測試一下相機的參數, 畢竟, 這也是我第一次嘗試拍攝螢火蟲.

測試的結果是, 鏡頭光圈 F/3.5, 至少ISO值要調整到ISO400, 才能抓到螢火蟲的微光.

在高ISO, 長曝光的條件下, 數位相機有個最大的弱點: 熱雜訊. 但為了要拍攝螢火蟲, 又不得不屈就這種條件. 所以我們要善用數位相機的優勢: 後製.

所謂的長時間曝光, 就是....就是長時間曝光嘛...... Orz

大部份的數位相機, 長時間曝光時, 所能處理的雜訊, 是有限制的. 像我這台Minolta D7D, 它只有在曝光時間小於30秒的情況下, 會做雜訊處理.

所以我們就要改用另一種方法.
如果一次曝光兩分鐘, 得到的結果沒辦法接受, 那就把兩分鐘切成12個10秒, 利用相機的自動連拍功能, 讓它連續拍攝12張影像, 每張只曝光10秒鐘, 回去再做影像處理, 把這12張疊合在一起, 那麼, 我們理論上就能得到曝光120秒的結果. 而且, 由於相機在曝光10秒時會做除雜訊的動作, 我們一定可以得到比直接曝光120秒更好的結果.

為什麼說是理論上呢? 因為就現實來看, 每張圖的中間為了除雜訊, 相機並沒有連續曝光, 所以我們得到的其實是一連串的間隔曝光, 如果是用車尾的光跡來比喻, 利用這種方式會拍出一段虛線, 而不是實線.

幸好, 螢火蟲發光也是間歇性的. : )
而這種處理方式還有個好處, 就是在台灣這種沒什麼公德心的地方, 如果遇到開車上來的遊客, 你可以只將曝光失敗的那張圖丟掉, 而不必捨棄全部花了心血花了時間的成果.

以下這兩張就是和影像處理軟體奮鬥後的結果:

三民鄉 螢火蟲 #2

三民鄉 螢火蟲 #1


原來, 螢火蟲的幼蟲有分水生, 陸生, 半水生, 而台灣的螢火蟲大部份是陸生的, 所以, 有溪流的地方不一定有, 反倒是有爛泥巴有長草的地方, 才適合它們居住.

寫完了遊記, 現在要來發發牢騷.

在這次賞螢的過程中, 我發現, 台灣的教育真的很失敗.

我永遠記得, 當我在紐西蘭的螢火蟲洞中, 看到頭頂上密密麻麻的藍色小光點時, 心裡有多感動. 事後想想, 這種感動, 有一部份是源自, 每個遊客都很遵守相關的規定. 不能出聲就是不能出聲, 不能有任何光線就不會有人打開手電筒. 所以, 在看到美景的那一剎那, 整個人和洞裡的寂靜, 是融為一體的.

而這次, 我遇到的是一群又一群, 喧嘩吵鬧的遊客. 最糟糕的, 正是我心目中認定的, 標準的台客! 他們不但大喇喇地把車子停在賞螢區旁邊, 還自顧自地談笑風生, 尤有甚者, 一位嚼著檳榔的台客先生, 更是一下車就大聲唱著"一閃一閃亮晶晶".....Orz

雖然我趁著漆黑的夜色, 向他吼了聲"咖細聲ㄟ啦!(小聲一點啦!)" -- 不好意思, 我雖然有著道德感, 但我也不是有多大勇氣的傢伙.
不過他們也只含蓄了幾分鐘, 隔沒多久就站上了我們拍攝的小徑, 一群人在我們身後, 只聽到此起彼落的 "哇! 這也有!", "哇! 你看你看!", 還聽到他們帶來的小鬼, 對著螢火蟲"噗! 噗! 噗!"吐著口水的聲音!! 他老爸還稱讚那個小鬼, 幹得好!
而最糟糕的, 是一旁的阿媽, 教著另一個孫子, 螢火蟲要怎麼抓!!?? -_-|||

說真的, 我們當下實在很想拿腳架K過去.

在下山的途中, 我遇到了一位民宿的老闆娘, 隨口聊起了這種現象, 她說, 她看過更誇張的.
一台遊覽車, 載來許許多多的小朋友, 打著生態教育的旗幟, 但在回程的時候, 每個小朋友的手上都帶了"一瓶"螢火蟲......

唉, 能說什麼?

PS. 其實, 夜黑風高, 在這種時候, 如果拿幾顆石頭砸了他們的車燈, 應該也沒人知道是誰吧?

Written by Lily@2007.04.15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